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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客户致电询问:我公司现仍有委托加工贸易方式,该如何在出口退税新政策下进行申报?
众所周知,国家税务局现已实施“自2012年10月1日(含)起,企业从事委托加工业务,申报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加工费应包含原材料金额,统一按出口货物的退税率退税。” 从这条规定看,外贸出口企业依然可从事委托加工贸易业务,但是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和以往有所不同。以往的企业申请出口退税,要分别取得原材料和加工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退税。如今,企业要取得委托加工方开具的加工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加工费中已含原材料金额。这就是有委托加工贸易业务的外贸企业在出口退税新政策下应注意和了解的重要事项。如果您从文字叙述上理解的还不够透彻,那么再进一步的说,从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数量上看,要由原来2张发票变成现在的1张发票。
在具体操作中,企业会计肯定还会遇到许多问题,诸如外贸企业的增值税如何申报、外贸企业的进项税额如何认证、外贸企业的账务如何处理等。因方式受限,我们仅能有针对性回答企业提出的问题。今后的工作中,如果大家遇到了新的问题,欢迎致电我们。泓信联合愿竭诚的为您服务,为您提供一个相互学习、相互探讨的平台。
 
                                             泓信联合
                                              张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