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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日常经营中,为了扩大销量或促进款项的流动性,往往会给予客户一些销售方面的折扣或折让优惠,因而销售折扣、折扣销售和销售折让也就成为了当前经济业务中发生得较为频繁的销售模式。那么,折扣销售、销售折扣和销售折让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呢?它们在税务及账务处理方面又有什么不同呢?
从概念上来区分,折扣销售是指企业为了扩大商品销售、鼓励客户多购买商品或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客户的价格优惠,如:购买3件价格打9折、购买6件价格打8折等;销售折扣是指在销售货物后,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尽快偿还货款而给予客户的一种折扣优待,如:10天内付款,货款折扣2%;销售折让则是指企业由于售出的商品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售价折让。
不同的销售模式具有不同的税务及账务处理方式,在销售收入的确认方面也不尽相同。折扣销售和销售折让均属销售价格方面的折扣优惠,都是以折扣或折让之后的金额确认销售收入。发生折扣销售时,直接以折扣后的价格计算确定销售收入金额;发生销售折让时,通常销售收入已经确定,所以销售折让在实际发生时直接冲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销售折扣发生时,因是对货款予以免除,其实际上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所以销售折扣额不能够抵减销售额,而是作为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企业在采取折扣销售模式进行销售时,应注意如下两点:第一,销售额和折扣额必须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或另外开具一张发票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第二,折扣销售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如果销售者将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该折扣货物对应的金额不得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应按“视同销售货物”中的“赠送他人”计算缴纳增值税。
了解了折扣销售、销售折扣和销售折让三种销售模式的区别,希望大家在遇到此种情况的时候能够正确进行税务及账务处理,准确核算收入与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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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泓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张桂珍 
                                                201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