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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8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内不可忽略的事项
企业在申请一般纳税人时,须经过不少于六个月的税务辅导期,辅导期内企业要连续三个月每月销售额达到180万元以上(不含税)且辅导期的第6个月结束后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第19栏有应纳税额的数据(即缴纳一定数额的增值税)方可顺利转正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内在具体操作注意细节如下:
(一)销项发票购买时手续
1、辅导期内企业每次只可购买25份(一本)千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
2、第一次购买发票要准备的材料:发票簿、IC卡、盖好公章的发票领购申请单、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认定书、办税人员证。
3、开完25份(一本)发票后马上要做的事:
(1)在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里打印“专用发票税卡资料统计”
(2)打印“销货发票清单”
(3)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3个数据即可:本月销售额、应纳税额、应纳税合计。
4、办理购买第2次发票的手续
5、每个月第1次领购发票时都不用预缴4%税款。
(二)网上申报要注意事项: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可以按“先抄税,后申报”模式进行操作,具体流程如下:
1、凭“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认定书”、IC卡、“专用发票金税卡资料统计”到办税大厅先抄税。
2、辅导期企业可以等收到“稽核结果通知书”中列明的确定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再网上电子申报。
3、注意本月认证通过的进项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还要在附表填列一下。
(三)关于4%预缴增值税抵减的申请:要办理预缴增值税抵扣要先到专管员处领“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缴增值税抵减申请审核表”,通过申请抵减,可以减轻辅导期纳税人的负担。
以上是个人经验总结,如想详细了解,可以到我们事务所来,我们这有专业的会计人员为您讲解。
泓信联合叶仕芳
2013-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