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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7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及特点是什么
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发布《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相关小企业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同时废止了2004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那么,这个小企业指的是哪些企业呢?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呢?
小企业主要是相对于大企业而言,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主要都是规模较小或处于成长阶段和创业阶段的企业。考虑到小企业往往是规模小、业务简单,企业管理水平不高,会计基础工作相对薄弱,会计信息的适用者对信息需求相对简单等特点,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制定时简化了要求,既与企业会计准则相衔接,又符合小企业会计核算实际情况。适用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除了符合标准规定,同时还要满足三个条件:1、不承担社会公众责任;2、经营规模较小;3、既不是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也不是子公司。由这三个条件来判断,就有三类小企业不适用与此准则:(1)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2)金融机构和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3)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这三类公司即使符合小企业标准,也不能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应当采用《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主要有以下一些特点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1、因为小企业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为税务部门,《小企业会计准则》就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为出发点,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小企业会计和税法的差异。
2、《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对小企业常见业务的会计处理原则作出了规范,对于非日常业务的会计处理,如果《小企业会计准则》未作出规定,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但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4、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或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目前,我国还存在很大部分的小企业,《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广泛,作为财务人员,应当准确解读、灵活运用该准则核算企业会计信息,良好地为企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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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泓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张桂珍
201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