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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控制制度一开始就存在如何设计问题,企业应该明确设计思路。根据对相关资料的理解,本人提出如下思路:
一、内控制度是项目、组织和流程的综合
1、项目是内控制度的基本单位。在确定内控项目数量时应充分考虑:
(1)企业愿景、战略和经营目标的要求;
(2)企业的管理方式;
(3)涵盖会计控制、管理控制、业务控制和法规执行控制,系统的体现内控理念。
2、组织是具有共同行动目标的群体。可以分成高层、中层、基层和现场四个层级,每个层级由若干单位组成,每个单位有若干成员。从组织的角度应该考虑企业的控制目标、控制环境和控制方式,进而确定企业的管理跨度和组织层级。最终使每个层级,每个单位乃至每个成员都与内控制度相关,都参与内控活动。
3、流程是企业经营过程的某个阶段。在设计企业内控流程时,应遵循“流程——作业——任务——步骤”四个因素之间的依次关系,按价值链或供应链来决定企业的具体业务流程。继而由流程决定企业的组织机构配置,并辅之以相应的控制制度,决定内控项目的数量。
二、执行内控制度应达到的要求
1、内控制度要能够实现企业的愿景、战略和目标。对控制者来说,最重要的是实现内控制度的目标,执行内控制度只是达到目标的手段。
2、内控制度应能够对执行情况进行计量或测试。全部内控制度的项目可以分成执行结果可计量和不可计量两类。可计量的情况通常从会计核算、结算和统计等途径取得。不可计量的情况一般通过测试表来取得。为便于操作在进行综合测试时,都用测试表的方式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计量和测试。
3、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或测试结果能够与内控制度进行比较。比较要依据三个步骤进行:
(1)测试结果是否与内控制度相符?如果相符,控制者不做任何干预,由执行者或被控制者照常继续执行。如果不相符,则过渡到下一个判断;
(2)偏差是否可以接受?如果可以接受,控制者不做任何干预,由执行者或被控制者继续照常执行。如果不能接受,则过渡到下一个判断;
(3)内控制度是否符合实际?如果相符,偏差则导源于执行者,应进一步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拟定纠偏措施,并向控制者提供测试报告,由控制者采取纠偏行动,干预执行者的执行过程。如果不相符,偏差则导源于内控制度,控制者应采取修正或补充内控制度的行动。
4、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测试报告要把控制者和执行者巧妙的连接起来。在日常工作中应把测试报告至少分成两种:第一种是明细报告,它按照测试表的结构和内控建设的整体框架,对每个要素(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的测试结果进行评估和详细分析,说明造成制度与执行情况之间偏差的原因。这种形式的报告留在内控部门备查,作为持续改进的参考。第二种是简式报告,它是在明细报告基础上编制的报告。这种形式的报告是定期报送给总经理的。
5、控制者采取纠偏行动常用的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直接干预,即控制者直接或强制性地要求执行者按指定的行动方式来取代原有的行动方式。第二种方式是间接干预,即控制者制定和坚持行之有效地激励制度,通过激励制度矫正执行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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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泓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赵纪奎
                                                                                              2013年6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