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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7
第一次买税控设备账上如何处理?
最新好消息,税局又给企业减负啦,增值税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是可以抵减增值税税额的。那么,账上又应如何处理呢?
(一)当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时,账上就应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这样估计大家会看的稀里糊涂的,那我就来简单举个例子好了。
假如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月31日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款项已通过银行支付,收到航天信息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10000元,税额170元。A公司会计上应这样处理:
借:固定资产 1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11700
贷:递延收益 11700
假设该专用设备按3年计提折旧, 2月份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325
贷:累计折旧325
在该专用设备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325
贷: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收入) 325
(二)如果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就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举个例子,B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3年1月31日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款项已通过银行支付,收到航天信息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10000元,税额170元。B公司会计上应这样处理:
借:固定资产 1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1700
贷:递延收益 11700
而且B公司专用设备计提折旧及分配递延收益的会计处理与A公司相同就可以了。
那么企业纳税申报时怎么处理呢?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购买专用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需要认证的,因为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应在《应纳税额减征额明细表》“专用设备费”栏按要求将发票相关信息及抵减金额填入,同时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列。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2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就可以了。
泓信联合—李丽文
201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