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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3
广告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哪些规定?
又到年底了,很多企业都开始关注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有哪些费用
支出是不能税前扣除需要调增,如果是可以扣除的,又有哪些规定。今天我们就
来浅谈一下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哪些规定?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的规定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一般规定,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二种是特殊规定, 1.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3.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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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信联合—李丽文
2013.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