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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0
为企业之外的人员支付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
为企业之外的人员支付的费用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支付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一种是支付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那么支付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时,这些相关的费用一般包括:企业外部人员的交通费、餐费、住宿费、会务费。这些费用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所以当支付的费用与生产经营有关时则可以进行税前扣除的,企业做帐时,应把这部份费用放到相对应会计科目中进行帐务处理。到本年度汇算清缴时则不需调增此笔费用。
那么还有一种情况是支付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呢,一般这种情况不能在税前扣除的,因为支付的费用与企业本身的经营没有关系,那么支付企业外人员的费用即不能进行税前扣除的。如有发生这种情况,那么必须在本年度的汇算清缴中进行调增。
以上情况是我在实际帐务处理中常遇见的情况,如您还有其它疑问或者其它问题,可以随时拨打我们深圳泓信联合事务所的热线电话:0755-82537159,我们将悉心为您解答。
泓信联合—曹明花
2014-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