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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3
物业管理处收入审计有什么不同之处
总的来说,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合作有包干制和酬金制2种方式,目前多为酬金制。什么是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收取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因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承担,所以业主会很关心物业管理处的收支情况的。所以一般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物业管理处进行审计。那么在酬金制下,物业管理处收入审计有什么不同之处?总体来说是要审计收入的完整性。具体如下:
物业管理处收入一般包括管理费、停车费和其他收入。
管理处每年要收取的管理费是固定的,是根据面积乘以单位面积的管理费计算得来的。所以每年要收取的管理费都是一样的,但在实务中因为各种原因会存在应收未收的管理费,所以在以实收金额作为收入确认原则的情况下每年收入会有不一致的情况。况且目前绝大多数物业管理处都是以实收金额作为收入确认原则。因此,在财务帐面上是体现不出应收未收的管理费金额,就需要借助于物业管理处的收费系统获取相应的数据。
停车费一般又包括固定停车费和临时停车费2部分收入。临时停车费不存在应收未收的情况,以实际收取的金额来确认收入就行。固定停车费同管理费一样会存在应收未收的金额。因此也需要借助于物业管理处的收费系统获取相应的数据。
其他收入一般包括:有偿维修费收入、出入证工本费收入、门禁工本费收入、门禁工本费收入等零星收入,以实际收取的金额来确认收入就行。
以上是和大家分享的关于物业管理处审计包括的内容。更多内容欢迎大家致电深圳泓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0755-82537079咨询。
泓信联合:韩转鸽
2014.7.2